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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1:41
来源:本站
眉山市慈善总会
关于开展“萤火虫书屋”困境儿童学习环境改善项目的公告
为规范推进“萤火虫书屋”困境儿童学习环境改善项目实施,提升慈善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并取得实效,现就我市开展该项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本项目是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使用“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基金”发起的专项慈善项目,旨在贯彻落实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配备基础学习设备,改善其家庭学习环境,构建“物质+精神+服务”的多元保障格局。我市作为项目执行地区,需严格按照省级方案与合同要求,高效、规范、透明地完成项目执行工作。
(二)项目目标:为经筛选确定的困境儿童配备一套符合国家环保安全标准的学习设备,包括一张书桌(书桌长度原则上不低于80cm,可根据家庭放置环境适当调整)、一张椅子、一盏护眼台灯,切实改善困境儿童的学习条件。同时,依托项目实施,探索建立“慈善力量+未保工作”联动机制,提升基层儿童福利与保护工作水平。
(三)项目资金:本项目资金总额为10万元,单人单套资金标准为1000元,包含配送、安装等所有费用。受助困境儿童家庭不需要支出任何其他费用。
(四)名额分配:眉山天府新区10人、东坡区38人、彭山区9人、仁寿县26人、洪雅县8人、丹棱县4人、青神县5人,本次名额分配选取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2025年困境儿童季度数量(100%)的季度平均数作为分配依据。
二、受益对象条件
受益对象为出生日期在201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含当日出生)的困境儿童,主要包括:
(一)长期入住儿童福利院以外的孤儿;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残疾儿童;
(四)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五)存在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流动儿童;
(六)监护缺失的留守儿童;
(七)其他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
优先原则:优先资助家中尚未配备学习书桌(含椅子)与护眼台灯的困境儿童。
三、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困境儿童,请按照以下流程向村(社区)申报:
第一步:向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提出申请,由乡镇(街道)组织开展资格初核,确定拟受助儿童名单后报送至县(区)民政部门。
第二步:县(区)民政部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完成审核后,报送眉山市慈善总会,由眉山市慈善总会在其官方网站或官方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最终确定受助儿童名单。
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
四、入户安装
入户安装工作由眉山市慈善总会统筹安排,各县(区)民政部门配合开展,中标单位负责具体施工,不额外收取安装、运输等相关费用。
眉山市慈善总会
2026年5月14日